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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到手扭头就走 用人单位有苦难言

1999-06-27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刘继纯 王妮娜

七月是高校毕业生寻找“落脚点”和用人单位网罗人才的季节。记者有个朋友当年上大学时是系里有名的才子,没想到毕业后他进了一个小单位,两年后当这位老兄成为一家外企的广告部经理时,才道出当年屈就的原因——图的就是那个进京指标。对于用人单位来说,这早已是一个心照不宣的痛处。

我国目前对高校毕业生“双向选择”的限制性规定主要是毕业生跨系统、出省就业时的学校收费。有关政策规定:属于国家定向培养、委托培养的毕业生,如本人不到定向、委培单位就业,应向学校缴纳相应培养费。享受师范、农林、航海等国家专业奖学金及享受艰苦行业、特殊岗位定向奖学金的毕业生,不服从学校派遣自谋职业的,应补缴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并返还定向奖学金、专业奖学金。

这些规定对刚毕业的学生有一定约束力,但间接转出自己不喜欢的单位就轻而易举地绕开了上述规定。

对高校学生这种“曲线救国”的行为,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法规加以规范。损失的是谁呢?当然是被“炒”的单位。要进人,就需要报批编制和户口指标。跳槽走一个就浪费一个指标,再报批又有难度。硬堵不是办法,起码不顺应社会发展趋势。但鼓励流动却不应该由单位承担责任。看来,出台相应的法规已刻不容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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